什么是委托加工白酒,什么叫委托加工委托加工意思是不是說產品叫委托方加工然后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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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叫委托加工委托加工意思是不是說產品叫委托方加工然后再叫

就是委托其他廠家替你加工 不包括銷售

什么叫委托加工委托加工意思是不是說產品叫委托方加工然后再叫

2,受托加工白酒為什么繳納的是增值稅白酒不是應稅消費品么

繳納消費稅的肯定要繳納增值稅的,兩個稅都要交,增值稅應稅范圍大于消費稅應稅商品。

受托加工白酒為什么繳納的是增值稅白酒不是應稅消費品么

3,稅法判斷題 1委托加工的糧食白酒收回后繼續(xù)加工成藥酒出售時可

你好,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1、×解析:白酒沒有扣稅的規(guī)定,不能扣稅的,我國消費稅的扣稅是列舉扣稅法,沒有列舉扣稅的科目有四個,分別是:酒類,小汽車,油艇,高檔手表。除了科目外,還有特定扣除的環(huán)節(jié)要求的。2、×解析:消費品除了金銀及金基銀基的首飾在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消費稅外,其他的都是在生產銷售環(huán)節(jié)(卷煙在批發(fā)環(huán)節(jié)也加了一道,這是特殊情況)征,所以商店銷售煙酒,只征增值稅。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xù)向我提問?。?!
1題錯,2題對。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稅法判斷題 1委托加工的糧食白酒收回后繼續(xù)加工成藥酒出售時可

4, 甲企業(yè)白酒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100000元的原材

(1)計算本月甲企業(yè)向專賣店銷售白酒應繳納消費稅=(200+50)÷1.17 × 20%+20×2000×0.5÷10000=42.755(萬元)品牌使用費應屬于銷售額的組成部分,應作增值稅價稅分離并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白酒采用復合計算消費稅的方法。(2)計算乙企業(yè)已代收代繳消費稅=(10+1)÷(1-10%)×10%=1.22(萬元)藥酒屬于其他酒,采用從價計稅的方法。(3)計算本月甲企業(yè)銷售瓶裝藥酒應繳納消費稅=1800×100÷10000×10%=1.8(萬元)酒類產品連續(xù)加工再銷售的,不得扣除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經繳納過的消費稅。

5,受托加工白酒勞務為什么繳增值稅而委托加工化妝品的企業(yè)卻繳納消

受托加工白酒方取得的是加工費收入,需要繳增值稅而委托加工化妝品的企業(yè)繳納消費稅,一般也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繳。
1.征收范圍上,消費稅的征收范圍是增值稅征收范圍的子集,一般來說,征收消費稅的貨物都要征收增值稅 2稅基是一樣的,都是流轉稅,都是銷售額(以不含增值稅,含消費稅的金額)為計稅基礎 化妝品,某化妝品的零售價是117元,則增值稅是[117/(1+17%)]*17%=17 消費稅是[117/(1+17%)]*30%=30 1征收環(huán)節(jié)上,增值稅是多環(huán)節(jié)征收,大多消費稅是單環(huán)節(jié)征稅(金銀首飾,卷煙) 2稅率上,增值稅從率征收;消費稅有從率,從價和復合三種征收方式。 3與價格關系,增值稅是價外稅,不會形成稅費;消費稅是價內稅,通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核算。 3納稅人上,增值稅區(qū)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規(guī)模,而消費稅只區(qū)分不同的應稅消費品。

6,甲企業(yè)委托乙企業(yè)加工05噸白酒甲企業(yè)為乙企業(yè)提供原材料酒精等

白酒是復合計征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從量消費稅)÷(1-消費稅稅率) 這道題目出的不清楚,材料成本和加工費沒有注明含不含增值稅,上述公式是不含增值稅的。 從量消費稅=0.5噸*1元\千克=0.5*1000*1=500元 從答案90625,可以倒退出:90625=(70000+加工費+0.5*1000*1)/(1-20%),得出加工費應該為2000元,而不是題目的20000元。 1、假設題目中材料7萬元和加工費2元均含增值稅,計稅價格如下: ((70000+20000)/1.17+500)腸腸斑段職燈辦犬暴華/(1-20%)=96778.85元 2、假設題目中材料7萬元和加工費2元均不含增值稅,計稅價格如下: (70000+20000+500)/(1-20%)=113125元
1.白酒為符合計征消費稅,應納稅額=從價定率征稅+從量定額征稅2.從價定率稅額=銷售價格x稅率組成計稅價=(成本費+加工費)/(1-消費稅率)從價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稅率3.從量稅價=數(shù)量x單位價格=0.5噸x1000元/噸4.應納稅額=從價定率征稅+從量定額征稅

7,委托加工白酒重新貼標銷售交消費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9號)規(guī)定:  第四條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1號)規(guī)定:  第七條 條例第四條第二款所稱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不論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得作為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而應當按照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繳納消費稅?! 「鶕?jù)上述規(guī)定,貴公司如符合上述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收回后再重新貼標屬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時應納消費稅,但委托加工時所納稅款準予按規(guī)定抵扣。但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售的,不用再繳納消費稅。
委托加工的商品收回,直接用于銷售的,要交消費稅【中審小洪qq413839163,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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