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倫馬特,為什么迪倫馬特寫完小說法官和他的劊子手后說再也不能這樣寫

1,為什么迪倫馬特寫完小說法官和他的劊子手后說再也不能這樣寫

參見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篇章《從〈黃金時代〉》讀小說藝術。正巧讀到此。
同問。。。

為什么迪倫馬特寫完小說法官和他的劊子手后說再也不能這樣寫

2,弗里德里希迪倫馬特的作品

《立此存照》《盲人》《羅慕路斯大帝》《天使來到巴比倫》《老婦還鄉(xiāng)》《物理學家》《流星》 《隧道》《法官與劊子手》《拋錨》《諾言》 迪倫馬特的作品表現為荒誕、夸張,卻都反映嚴肅的社會問題。迪倫馬特還寫過一些戲劇理論著作,以《論喜劇》(1952年)、《戲劇問題》(1955年)、《弗德里希席勒》(1960年)等文章建立了自己的悲喜劇理論。 他否認戲劇的教育作用,但他卻是一位具有藝術抱負和革新精神的作家。他“棄舊圖新”地探索自己獨特的藝術道路,追求“多彩的戲劇”,傾向于具有喜劇色彩和社會諷刺色彩的追求。他的筆下是通過“距離”來表現的,而造成“距離”的主要手段是“怪誕”,這構成了他藝術表現的重要特征。

弗里德里希迪倫馬特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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