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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去一些大點的藥房或者醫(yī)院應該會有 醫(yī)院就算沒有 問問相關的醫(yī)生也會告訴你哪有賣的。
5,2010年大專畢業(yè)去了外地開店沒有具體工作單位學校把我的個人
轉到你的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或者街道辦都可以。自己不能保管的,要是有單位可以接管那是最好的
一般都是走快遞,感覺沒什么特別要注意的,把自己的貨物包裝做好,單據什么的一定要存起來以防萬一。
6,呼叫轉移到外地手機怎么收費啊
你做的呼叫轉移實際上就是別人給你保定的號打電話,保定的號又打到了北京的號碼上,等于就是打長途啊,如果是北京的號給你打保定的號,再呼轉到北京的號上,別看你和對方都是北京的號碼,實際上他和你都算打長途,如果是保定的給你打,那么他算打市話,你保定的號碼算是打長途了
7,法律問題可以幫我舉幾個具體的例子講解一下下面的三條嗎 除了以
實質的一罪舉例: 甲乙同在一個單位上班。甲的女兒與乙戀愛,甲不滿,遂告誡乙不要再與其女兒來往,乙不從。 甲產生將乙殺死的念頭。 經再三考慮, 甲認為毒殺的方法較妥。 乙每天都在單位食堂就餐, 甲不愿意毒死別人, 就想找一個只有甲一人就餐的機會, 甲發(fā)現, 每周六的夜晚食堂里只有乙一人就餐, 就趁此機會投了毒。 當晚乙邀請了十余名朋友共同就餐, 結果, 造成包括乙在內的6人死亡。 分析:甲的投毒行為構成一罪,而且是實質的一罪。實質的一罪,是指形式上具有數罪的某些特征, 但在實質上僅構成一罪的犯罪形態(tài)。 其中包括繼續(xù)犯、 想象競合犯和結果加重犯。 處斷的一罪, 是指實質上構成數罪, 但因其具有的特征, 司法機關將其作為一罪處斷的犯罪形態(tài)。它包括連續(xù)犯、牽連犯和吸收犯。題中,從主觀上看,甲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乙的死亡, 并且對這一結果持希望其發(fā)生的心理態(tài)度; 甲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其他多數人的死亡, 但是對這一結果持不希望發(fā)生的態(tài)度, 并認為通過自己的積極努力能夠避免這一結果的發(fā)生;從犯罪對象上看,甲的侵害對象是特定的,即乙本人;從客觀結果看,造成了多數人的死亡。因此,甲是在殺死乙的犯罪意圖支配下,主觀上既有故意、又有過失,但在客觀上只是實施了一個投毒的犯罪行為。在形式上,甲卻觸犯過失投毒罪、殺人罪兩個罪名,但根據犯罪構成要件的要求,甲只能構成一罪,即殺人罪。 法定的一罪舉例:2007年9月2日14時許,被告人石勝遠、何濟駕駛車牌為渝HB0587皮卡車途經酉牡路段木葉鄉(xiāng)犁耳村大橋灣工地時,因工地路面施工,車輛被陷。被告人何濟要求該工地推土機駕駛員徐洪兵下車幫忙推車,被告人何濟在拉徐洪兵下車過程中手撞到推土機履帶上受傷,被告人何濟伙同石勝遠等人對徐洪兵進行追打。當駕駛員徐洪兵被追打跑后,被告人何濟持石頭先后將該工地上停放的一輛推土機、一輛壓路機、一輛紅巖工程車的車窗玻璃等砸壞。經酉陽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推土機、壓路機、紅巖工程車被毀損玻璃等物品共價值人民幣8098元?! ∮夏德范文救~鄉(xiāng)犁耳村大橋灣工地施工負責人楊緒勇得知情況后即讓工人向酉陽縣興隆派出所報警,并趕到現場要求何濟等人一起在現場等候興隆派出所前來處理。在此過程中,被告人石勝遠遂電話邀約被告人楊勇、李洪忠、梁建全(另案處理)帶人前來幫忙,被告人楊勇便伙同被告人何彥給夏冬云(另案處理)500元讓夏冬云和石勇(另案處理)租車送人到糾紛現場,給楊歷風(另案處理)300元錢讓楊歷風和石明租車送人到糾紛現場。因要到現場的人多,被告人楊勇、何彥又找楊進借車、讓梁建全找個會開車的人去開車送人上毛壩糾紛現場;后梁建全找到侯勇,讓侯勇在桃花源楊進處駕駛楊進的渝HB0430皮卡車開往糾紛現場。后被告人楊勇駕駛自己車牌為渝H07658的起亞越野車伙同被告人何彥、梁建全、梁鵬飛、楊洲、張義飛等6人持砍刀等兇器趕往糾紛現場。在趕往途中,被告人何彥對同車的梁建全、張義飛等人說:"到了現場后要聽從楊勇的指揮"。被告人李洪忠?guī)ьI被告人陳江飛、余江洲、黃用、代川、方濤、何李成(另案處理)、冉明(另案處理)、任平川(另案處理)、石勇(另案處理)等12人持砍刀等兇器乘坐夏冬云駕駛的車牌為渝HB0373奧龍越野車趕往糾紛現場,被告人李洪忠在趕往現場的途中要求同車的被告人陳江飛、余江洲、黃用、代川、方濤等人到現場后一切要聽從他指揮。楊歷風伙同石明(另案處理)租得車牌為渝HB0633奧龍越野車后將被告人冉俊桃、邱偉、楊彪、楊猛、石鑫、劉陽6人及砍刀等兇器送往現場。被告人楊勇、何彥等人到達現場時,興隆派出所正會同木葉鄉(xiāng)政府工作人員對現場進行調查處置。被告人楊勇一下車就大聲質問:"是哪個在搞",被告人何彥下車后即辱罵、抓扯并打楊緒勇耳光。在此過程中興隆派出所民警和木葉鄉(xiāng)政府干部不斷表明身份進行勸阻、制止,但被告人何彥仍用石頭砸楊緒勇,并高喊:"砍死楊緒勇""打死他"之類的話語;被告人楊勇大喊"抄家伙,上"后,被告人石勝遠、李洪忠即帶領梁建全、張義飛、陳江飛、余江洲、黃用、代川、方濤、冉俊桃、邱偉、石鑫、何李成、楊洲、冉明、任平川、楊彪、楊猛、劉陽等20余人持砍刀等兇器沖過去追打楊緒勇及其工人。興隆派出所民警和木葉鄉(xiāng)政府干部立即予以攔截、制止,民警李季用身體護衛(wèi)楊緒勇,被告人方濤、代川、黃用、陳江飛、冉俊桃、石鑫、邱偉、余江洲持砍刀等兇器將李季圍住一陣亂砍,致使李季多處受傷,并在砍打過程中多次大聲叫囂"我們就是派出所的"、"砍的就是警察"。爾后被告人李洪忠、方濤、黃用、陳江飛、冉俊桃、石鑫、邱偉、余江洲等人又圍在水田邊用石頭扔擲被追到水田內的被害人胡剛。后將被害人胡剛以"出來后不打你"騙出水田后,被告人方濤、黃用、陳江飛、冉俊桃、石鑫、邱偉、余江洲等人持砍刀等兇器在水田邊對胡剛進行砍打,致胡剛身體多處受傷。在各被告人逃離現場時,被告人何彥給梁建全錢,讓梁建全請"弟兄們"吃飯。經重慶市法醫(yī)學會鑒定,被害人李季的損傷屬人體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