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晚,上海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696,以下簡稱“上海貴酒”)發(fā)布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蘇01民初2135號《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書,公司自身展業(yè)活動未涉不正當競爭,公司自有商標未涉商標侵權,貴州貴酒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貴酒”)訴公司包括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變更企業(yè)名稱、支付巨額賠償?shù)戎饕V請逐一被法院駁回。
公告顯示,2020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案號為(2019)蘇01民初4198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訴訟文件。南京中院已經受理原告貴州貴酒集團有限公司訴上海貴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四被告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2021年7月13日南京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貴州貴酒訴公司不正當競爭及商標侵權等相關訴請被駁回。
貴州貴酒不服上述判決,上訴至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7日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fā)回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根據最新重審結果,貴州貴酒訴請的有關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變更企業(yè)名稱及支付巨額商標侵權賠償?shù)染环ㄔ厚g回,同時本次判決中涉案侵權商標不涉及上海貴酒現(xiàn)有的自有商標。
上海貴酒表示,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產生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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