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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么茅臺不能叫國酒1573卻能叫國窖
實際上,“國酒茅臺”只不過是茅臺酒廠長期以來一直想要注冊的一個商標而已,而且沒有被批下來。不過茅臺酒廠長期以來用“國酒茅臺”進行宣傳,確實誤導了不少人,讓大家以為“國酒”就是國家指定專用酒,這也讓茅臺酒長盛不衰,股價也不斷扶搖直上,甚至在高位時市值破萬億元。后來茅臺酒廠這樣的做法終于惹怒了同行們,很多酒廠紛紛對其進行抵制,因為這樣做對其他同行是很不公平的,結果茅臺酒廠眼看要“大功告成”之際,最終功虧一簣,這讓茅臺集團非常惱火,于是將商標評委和那些當初抵制茅臺酒廠的名酒品牌一起告上了法院,但審判結果卻不了了之,后來茅臺酒廠主動撤銷了這個案子,并“向國家商標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展開剩余59% 97.8.11老窖公司法顧室知識產權顧問黃修文先生因洽購“國寶”商標未成而另行創(chuàng)作“國窖”二字向中國商標局提出申請,經努力于98.9.21注冊成功,“國窖”商標專用權確立。與所謂啥文物無關,文物局不管商標,也無權跨部門、跨法律管商標,這個意指“國”酒為背書的“國窖”商標權的確立改變了老窖命運,開啟了復興之門!2000年后國家限制“國”字頭商標政策出臺,老窖還是有運氣的,在最困難的關健節(jié)點有人才給它弄來了這個牌子,搶到了先機!
2,世界古酒之一的黃酒本是民國時期的國酒如今為何被茅臺取代
黃酒其實并沒有被茅臺取代,黃酒只是偏安一隅,受眾約為1個億。在地位上,茅臺作為醬香型白酒典范,除品質卓越之外,在當代還帶有光榮的紅色鍍金史,取代黃酒的地位,終其原因還是因為白酒在中國的受眾最多,茅臺則是白酒中的王中王,殿堂級別。不喝黃酒的地區(qū)人們,提到黃酒,勢必想到江南,也會想到魯迅小說中的孔乙己。黃酒在紹興發(fā)展壯大,江蘇南部穿越魔都直達浙江,這一范圍是黃酒最大的消費地區(qū),而白酒,則扎根全國,品種多,而品牌更是浩瀚如海,據說,中國人每年消費的白酒,可以裝滿好幾個西湖。從品牌上來說,中國黃酒主要產地在江浙滬地區(qū),品牌上能讓大眾記住的沒有幾個,優(yōu)秀的黃酒品牌只有浙江古越龍山,蘇州的沙洲優(yōu)黃,上海的和酒。而其它黃酒品牌只能淪為二三線,且市場銷售渠道不大豐富。從口感上來說,黃酒口味相對單一,酒精度比較低,在喜愛高酒精度的國度里,黃酒只存在繁華的江南煙雨里。而白酒,香型豐富,口感層次豐富,品牌更是無比的豐富,整個中國,只要提到同學會,幾乎都要穿越大半個中國來喝白酒。而茅臺作為醬香型最高級別的白酒,更是殿堂級別的存在,是不能不說的白酒。從文化風俗上來說,黃酒主要產自盛產大米的南方,氣候濕潤,物產豐富,黃酒主要釀造原材料也是大米,從飲食習慣上,黃酒更搭配水產品,而江浙滬沿海更喜歡吃海鮮河鮮,特別是大閘蟹。江南自古繁華,經濟繁榮,生活的相對優(yōu)越,對高度白酒并沒有向其他地區(qū)那樣依賴。茅臺的國酒地位是在當代建立起來的,茅臺除了在萬國博覽會上享譽國際,而且在解放戰(zhàn)爭中有著光榮的歷史,加上酒體優(yōu)質,茅臺并非浪得虛名,它豐富的酒感層次,簡直醇香浩蕩,無與倫比,特別是泛黃的年份茅臺酒,作為國酒當之無愧,但是缺點就是太奢侈了,喝的不買,買的不喝,簡直是太貴了!黃酒作為比白酒更古老的酒種,其實并沒有被茅臺取代,黃酒只是偏安一隅,恬淡如閨秀,是江南水鄉(xiāng)飲食的象征,而白酒如茅臺,是大國飲食氣魄所在,其實問題是,茅臺并無意取代黃酒,而是白酒受眾太多了,茅臺就是頂級存在。民國時代雖然生猛,但是時代變了,人們的口味也變了。
3,為什么國酒茅臺商標注冊不了呢
其實這商標能否注冊的事誰都說了不算,得看商標法規(guī)定,企業(yè)要注冊的商標是否違反商標法的有關條款。前年也就是2015年新《廣告法》修訂后出臺指出: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而“國酒”恰好隱含了“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定義。商標局也指出,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注冊違反了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規(guī)定。所以,在法律的規(guī)定下,此商標也不能注冊。為何國窖1573能注冊而“國酒茅臺”就不能會有很多人問,為何國窖1573就可以注冊但“國酒茅臺”就不行呢,他倆不是很相近嗎?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下國窖的來歷,1996年,相關部門下令將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有的瀘州明代釀酒窖池列為國家級重點文物予以保護。這是迄今為止全國釀酒行業(yè)唯一僅有的殊榮?!皣选币嘁虼硕妹?。所以國窖是被國家所承認的,而且他們所指代的意義不一樣,相比之下,“國酒茅臺”更容易讓消費者認為是國家認證的白酒,代表國家的整個酒業(yè)。容易誤導消費者。國酒茅臺是否虛假宣傳:在咱們普通老百姓看來,茅臺啊就是“國酒”,因為仿佛不管到哪里,都能看到聽到“國酒茅臺”的廣告語或宣傳語。這無形中就給消費者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暗示,固化形成穩(wěn)固的印象。這就像“今年過節(jié)不收禮收禮就收腦白金”帶給我們的效應差不多。但是它們之間還是有區(qū)別的,要說茅臺在沒有經過任何國家機構的檢測認定和商標授權的情況下就自稱“國酒”,未免對白酒市場造成不良影響。實際上早在2010年,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首次明確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商標的審查標準,對“國酒”、“國煙”、“國茶”等商標將以“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予以駁回。所以,茅臺在還未得到國家正規(guī)認定的前提下就擅自使用類似“國酒”的字樣宣傳,就可能涉嫌違反了《商標法》、《廣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中‘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條款?!敝信d達認為,國酒茅臺的商標遭到7次駁回也告訴我們,國字號商標不是那么好注冊的,不要一味的在這上面下功夫,而應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強企業(yè)建設,市場規(guī)范,產品提升,力爭在質量和口碑上得到消費者的認可才行。做到在消費者心中的“國有品牌”才是最重要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