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湯兩相和酒業(yè)有限公司,江蘇湯溝兩相和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歷程

1,江蘇湯溝兩相和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歷程

1915年:萊比錫國際食品博覽會獲得銀質獎章。1924年:“玉生糟坊”經當時國民政府實業(yè)部命名為“義源永記酒廠”。新中國成立后,與1952年聯(lián)合湯溝鎮(zhèn)原七家釀酒糟坊,組建湯溝酒廠。1974年:時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彭沖(后任全國人大委員長)到灌南視察時品嘗了湯溝酒后,對這一歷史瑰寶、民族品牌引起重視,指示:“要大力發(fā)展湯溝酒”,才使湯溝酒業(yè)發(fā)生了質的飛躍,真正成為一個獨立核算的企業(yè)。1979年:湯溝大曲聲譽鵲起,在江蘇省評酒會上獲得第一名,同年獲得江蘇省優(yōu)質產品證書。1982年:在全國名優(yōu)酒檢評會上,湯溝大曲被專家公認為“濃香型的后起之秀”。1984年:38度湯溝特液、53度湯溝特曲參加江蘇省評酒會,蟬聯(lián)第一,并雙雙獲得江蘇省優(yōu)質食品證書,同年參加輕工部酒業(yè)質量大賽,榮獲金杯獎、銀杯獎,使企業(yè)的產品由省優(yōu)躍入部優(yōu)國優(yōu)行列,企業(yè)享受國家名優(yōu)酒廠待遇。1984年:53度特曲在第四屆全國評酒會上被評為全國同類產品第五名,八大名酒中有四個評在它的后面。1985年:我國首次赴南極考察隊臨行前只選中了湯溝特曲,考察隊回國后特別贈送給湯溝酒廠六枚“南極長城站紀念幣”。1987年:湯溝38度特液榮獲“全國旅游金樽獎”、被譽為“消費者最喜愛的低度白酒”; 1988年:55度優(yōu)曲和38度特液、53度特曲榮獲輕工部優(yōu)質產品,獲得“金龍飛騰獎”。1988年:55度優(yōu)曲和38度特液、53度特曲被選送參加首屆中國食品博覽會,獲得二金一銀。1989年:38度特液、53度特曲參加第五屆全國評酒會,雙雙獲得國優(yōu),同年被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認證授予“方圓”質量認證標志,作為國家質量認證免檢產品 。1990年:湯溝38度特液、53度特曲雙雙榮獲“首屆全國輕工博覽會金獎”;1992年:湯溝38度特液、53度特曲分別榮獲建國43周年全國首屆優(yōu)質消費者信任獎,中國名優(yōu)酒博覽會金獎。1992年:湯溝系列酒榮獲“92國貨精品暨消費者最滿意獎”,“92香港亞太地區(qū)國際博覽會金獎”。1993年:53度湯溝特曲、45度湯溝特曲榮獲“全國馳名白酒精品獎”。38度湯溝特液獲得全國馳名白酒精品獎。38度湯溝特液獲得中華酒文化包裝裝潢一等獎。45度特曲獲得中華酒文化包裝裝潢大賽二等獎。1996年:湯溝53度特曲和湯溝蛇精液被選送參加第34屆布曾塞爾國際博覽會,分別榮獲金獎和最高金獎。1997年:45度湯溝特曲、39度湯溝特曲榮獲國家質量獎審定委員會銀質獎。2001年:由“江蘇湯溝酒廠”改制為國家控股的“江蘇湯溝酒業(yè)有限公司”。2004年:湯溝酒業(yè)進行了產權制度的根本改革,實現(xiàn)了從國有到民營的歷史性跨越。成立了以全新機制運作的“江蘇湯溝兩相和酒業(yè)有限公司”。近年,湯溝兩相和也是捷報頻傳,兩相和品牌被香港國際商品流通協(xié)會評為國際名牌產品,中國白酒十大創(chuàng)新品牌,湯溝酒釀造技藝被江蘇省人民政府列為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湯溝商標被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

江蘇湯溝兩相和酒業(yè)有限公司的企業(yè)歷程

2,江蘇湯溝兩相和酒業(yè)有限公司的湯溝酒投毒案

這起蹊蹺投毒案沸沸揚揚的已歷時一年。生產班組工人竟集體飲酒“上崗”,這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是嚴重違法行為,每個有良知的人都在問誰應當對此投毒案負全責。法制網(wǎng)訊 記者馬超 經常被領導批評,而且還被停過職,于是心存怨恨,并在領導及工友喝的酒里放入了劇毒農藥呋喃丹,最終導致5人中毒。這一報復工友的投毒事件,發(fā)生在江蘇湯溝兩相和酒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湯溝酒廠)。2013年11月20日,江蘇省灌南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9年。王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2014年3月11日,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了此案。2013年4月20日上午,湯溝酒廠中試車間十七組組長湯某等5人因飲用被投毒的枸杞散酒,出現(xiàn)中毒癥狀,頭昏、惡心并陷入昏迷,后經醫(yī)院搶救脫險。事發(fā)當天下午,犯罪嫌疑人、湯溝酒廠中試車間十七組工人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連云港市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連)公(化)鑒(毒物)字【2013】0547號《理化檢驗鑒定報告》顯示,在送檢的被害人湯某等5人的嘔吐物和靜脈血中、喝剩下的酒中、吃剩下的海帶絲中,嫌疑人王某的指甲及手部擦拭物中、自行車車把擦拭物中以及三件衣服口袋擦拭物中,均檢出劇毒農藥呋喃丹成分。2013年10月8日,王某被灌南縣檢察院以投放危險物質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系湯溝酒廠中試車間十七組工人。2013年4月19日上午,王某為報復他人,從家中攜帶劇毒農藥呋喃丹至公司十七組車間休息室,趁人不備,將農藥投放于供工友們飲用的枸杞散酒中。次日10時許,工友湯某等5人飲用該酒后中毒,后經灌南縣人民醫(yī)院搶救脫險,花去醫(yī)療費共計35萬余元。一審判決顯示,被告人王某原供述和辯解筆錄證明其在酒廠工作,因為工作慢,常遭到被害人湯某批評,還被停過職,氣都憋在肚子里。案發(fā)前幾天,又被湯某批評,越想越氣,就想到用家里的呋喃丹報復湯某。2013年4月19日早上班前,其從鍋屋取了些呋喃丹,裝入小塑料瓶,又加水搖勻放到上衣口袋,接著就騎自行車上班。上午11時左右,趁人不備將瓶內藥品倒入裝枸杞酒的塑料瓶中,后將該小瓶丟到屋外窗戶下的下水道里了。為達到不在現(xiàn)場和避免喝毒酒,就趁家里有事,與工友李某調了班。而未出庭被害人湯某的陳述筆錄證明其是酒廠中試車間十七組組長,該組共有被告人王某等成員6人,其因工作原因曾兩次批評過被告人王某,還停過王某一天職,案發(fā)前不久又批評過一次。2013年4月20日,應是成員李某休息,被告人王某與其調休了。吃飯時,除一名成員在崗外,其他5人均在休息室喝了點枸杞酒,開始感覺不對勁,隨后就出現(xiàn)頭昏、惡心并陷入昏迷。2014年3月11日,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上訴人王某堅稱自己是被他人栽贓陷害,從未投毒謀害工友,其辯護人則認為一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應當撤銷一審判決,判決上訴人王某無罪。而二審檢方認為,一審判決事實確鑿、證據(jù)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建議維持原判。據(jù)悉,該案將擇日宣判。

江蘇湯溝兩相和酒業(yè)有限公司的湯溝酒投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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