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里有收購白酒的酒廠
收購白酒的 [酒水飲料]
石首秀林玉液
2,5當月發(fā)生逾期押金收入l2870元
應繳納的增值稅=l2870/1.17*17%=1870元。
同問。。。
3,求助 稅法作業(yè)
朋友你是不是把同一個問題發(fā)了兩遍啊,那我把前面回答你的再復制一下咯^_^,前面回答的地址貼在“參考資料”里了,順便看一下吧。我是第二個回答問題的人哦。答案整理如下:1. b酒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30*2000*0.5/10000+(30+11.4)/(1-25%)*25%=16.8萬元 b酒廠應納增值稅=11.4*17%=1.94萬元2. a酒廠應納消費稅:(3)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萬元(4)10*5%=0.5萬元(5)100*250/10000=2.5萬元應納消費稅合計=9.55+0.5+2.5=12.55萬元 a酒廠應納增值稅:(1)進項稅額=30*13%+11.4*17%=5.84萬元(2)銷項稅額=【60+1/(1+17%)】*17%=10.35萬元(3)銷項稅額=30*17%+0.234/(1+17%)*17%=5.13萬元(4)銷項稅額=10*17%=1.7萬元(5)銷項稅額=32*17%=5.44萬元(6)進項稅額=80*13%=10.4萬元(7)進項稅額=4*7%=0.28萬元應納增值稅合計=10.35+5.13+1.7+5.44-5.84-10.4-0.28=6.1萬元
我想糾正上面這位朋友的三個錯誤: 1.增值稅(1)中,B酒廠應納增值稅依據僅為其提供加工而收取的加工費部分,而不能將A酒廠收購糧食所支付的進項稅計算在B頭上。即B酒廠應納增值稅=11.4*17%=1.94萬元?! ?.增值稅(2)中,題目已寫明“取得不含稅銷售額60萬元”,因此60萬元無需價稅分離,不應該60/(1+17%)*17%,而是應該是60*17%?! ?.消費稅(3)中,漏算包裝物押金2340元應繳的消費稅,因為根據稅法規(guī)定,“對酒類產品生產企業(yè)銷售酒類產品(黃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與會計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中,依酒類產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因此消費稅=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萬元?! ≌_的答案整理如下: 1. B酒廠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30*2000*0.5/10000+(30+11.4)/(1-25%)*25%=16.8萬元 B酒廠應納增值稅=11.4*17%=1.94萬元 2. A酒廠應納消費稅: (3)20*2000*0.5/10000+30*25%+0.234/(1+17%)*25%=9.55萬元 ?。?)10*5%=0.5萬元 ?。?)100*250/10000=2.5萬元 應納消費稅合計=9.55+0.5+2.5=12.55萬元 A酒廠應納增值稅: ?。?)進項稅額=30*13%+11.4*17%=5.84萬元 ?。?)銷項稅額=【60+1/(1+17%)】*17%=10.35萬元 (3)銷項稅額=30*17%+0.234/(1+17%)*17%=5.13萬元 ?。?)銷項稅額=10*17%=1.7萬元 ?。?)銷項稅額=32*17%=5.44萬元 ?。?)進項稅額=80*13%=10.4萬元 ?。?)進項稅額=4*7%=0.28萬元 應納增值稅合計=10.35+5.13+1.7+5.44-5.84-10.4-0.28=6.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