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職人員酒駕如何處理
對于公職人員酒駕要依《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同時所在單位還要按其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
2,公職人員酒后駕車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如果是公職人員在喝酒之后駕車,如果被判了刑那么為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等處分,如果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的話,就會給予開除處分。
擴展資料: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將《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修改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yè)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guī)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guī)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