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某酒廠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chǎn)白酒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白酒給

1,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chǎn)白酒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白酒給

1、酒廠是消費稅納稅人。2、增值稅是價外稅。消費稅是價內(nèi)稅。3、從量也應(yīng)該按照60% 按合同計算收入4、如果沒有從量定額的消費稅,稅基應(yīng)一致。
沒有問題啊,但是消費稅應(yīng)該是該酒廠繳納的,不是該酒廠代收代繳c公司的。酒類的消費稅就是在出廠銷售環(huán)節(jié)繳納的

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chǎn)白酒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白酒給

2,關(guān)于消費稅法計算題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31*20%+20000*0.5/10000+24.57/1.17*20%+20000*0.5/10000=12.4萬主要是把24.57折算成不含增值稅的就行,做稅法題首先弄清楚計稅的基數(shù),計算任何稅時都要把含增值稅的折算成不含增值稅的
白酒的消費稅是復(fù)合征收,既有從價,又有從量,比例稅率:銷售額的20%,定額稅率:每斤0.5元。消費稅是價內(nèi)稅,這個價格是不包含增值稅的部分的,因此如果是含稅價格,先要把稅額拿出來。另外,雖然開的是普通,但是不影響你公司的增值稅繳納,按照跟專業(yè)發(fā)票相同的稅率來核算。開專票的部分:310000*20%+20000*0.5=72000 (認定你的銷售額不含稅,如果是含稅的則除以1.17后再乘以20%)開普通的部分:245700 /1.17*20%+20000*0.5=52000
1

關(guān)于消費稅法計算題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3,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份發(fā)生以下業(yè)務(wù)

增值稅銷項稅=1496+2040=3536 10296/1.17*17%=1496 200*6*10*17%=2040 應(yīng)繳納的消費稅=3200+14500+3600=21300 10296/1.17/(1-20%)*20%=2200 1000*2*0.5+2200=3200 (5*6000*(1+10%)+5*2000*0.5)/(1-20%)=47500 47500*20%+5*2000*0.5=14500 200*6*2*0.5+200*6*10*20%=3600
1)(3+0.2)÷(1-20%)×20%+0.5×4×2000÷10000=1.2萬 2)12日,84×20%+0.5×140×2000=3.08萬9÷1.16×20%=1.55萬22日,140000÷1.16×20%+30000×0.5=39137.93元合計消費稅為85437.93
1。產(chǎn)生進項稅 3.98萬元(26.91//1.17+1x7%=3.98萬元) 2。產(chǎn)生進項稅1.36萬元 3。產(chǎn)生銷項稅10.2萬元(70.2//1.17x17%=10.2) 4.產(chǎn)生進項稅額轉(zhuǎn)出2.72萬元(1.36x2=2.72) 本月應(yīng)納增值稅==10.2-3.98-1.36+2.72=7.58萬元

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份發(fā)生以下業(yè)務(wù)

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