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起訴離婚手續(xù)流程,起訴離婚需要哪些程序

1,起訴離婚需要哪些程序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xié)議離婚,男女雙方都商量好后帶著結婚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民政局會發(fā)給雙方暗紅色的本本而不是綠色,因為國家早改了離婚證的樣式。一種是雙方商量不好去法院起訴離婚,去法院時要帶結婚證和身份證、起訴狀,由法院判決離婚。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程序

2,起訴離婚的流程

三)訴訟離婚的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jù);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jù);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起訴離婚的流程

3,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jù);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jù)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jù),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jù);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jù);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yè)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jù)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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