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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高洲原酒60度六斤介錢多少一瓶
- 2,四川宜賓高縣高洲酒業(yè)集團2020年gdp有多少
- 3,宜賓高洲定制壹號酒多少錢一瓶
- 4,最高院債務加入的認定和處理
- 5,宜賓那個什么酒啊
- 6,四川省宜賓市哪里的小酒廠多
- 7,金潭玉液 姊妹花 玉妹 30年窖藏多少錢一瓶
- 8,四川省比較大些的白酒生產企業(yè)都有哪些
- 9,四川白酒廠
1,高洲原酒60度六斤介錢多少一瓶
60元
我是來看評論的
2,四川宜賓高縣高洲酒業(yè)集團2020年gdp有多少
摘要
2020年高縣實現GDP總量168.53億元,總量排在全市第7位,比上年增長3.8%,增速在全市排第5位。
縱向看,2016年以來總量實現穩(wěn)步增長,總量從2015年的112.92億元增長到2020年的168.53億元,年均增加11.12億元,總量增速全市排位為“十三五”期間最好名次,2016年第7位,2017年第7位,2018年第8位,2019年第10位??鄢齼r格因素,五年平均增速為7.3%。
咨詢記錄 · 回答于2021-12-04
四川宜賓高縣高洲酒業(yè)集團2020年gdp有多少
2020年高縣實現GDP總量168.53億元,總量排在全市第7位,比上年增長3.8%,增速在全市排第5位。
縱向看,2016年以來總量實現穩(wěn)步增長,總量從2015年的112.92億元增長到2020年的168.53億元,年均增加11.12億元,總量增速全市排位為“十三五”期間最好名次,2016年第7位,2017年第7位,2018年第8位,2019年第10位??鄢齼r格因素,五年平均增速為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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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宜賓高洲定制壹號酒多少錢一瓶
這款酒的價格大概在170左右。
西鳳我倒是聽說過,西凰沒聽過
宜賓高州定制一號九大概三四百元一瓶
4,最高院債務加入的認定和處理
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條規(guī)定,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并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愿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擔的債務范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這是我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規(guī)定了債務加入。在此之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首先明確使用了“債務加入”的概念,其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討論紀要(一)》(蘇高發(fā)審委[2005116號)第17條規(guī)定:“債務加入是指第三人與債權人、債務人達成三方協議或第三人與債權人達成雙方協議或第三人向債權人單方承諾由第三人履行債務人的債務,但同時不免除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債務承擔方式?!被蛘咴诜▽W論著里面出現。實踐中,最高人民法院對債務加入這一理論運用在判決書里面。債務加入屬于單務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無名合同。債務加入與第三人擔保有很大區(qū)別:1、債務加入后與主債務人并列承擔債務,與債務人的債務具有同一性,二者之間不存在主從關系,即與債務人一起成為共同債務人;第三人提供擔保后,其與主債務人屬于主從關系,合同也屬于主從合同。2、債務加入則不受保證期間的限制,僅受訴訟時效的制約;帶保證受到保證期間與訴訟時效的雙重限制,保證期間屬于除斥期間,在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后6個月,在連帶保證中,債權人必須在保證期間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期間經過后,債權人未主張權利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3、債務加入后,債務加入人在清償債務后,是否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取決于其在債務加入時與債務人之間的具體約定;保證人享有追償權,即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有權在承擔保證責任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故此,債務加入人比保證人承擔了更重的責任。一、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316號《民事判決書》認定及處理: 關于案涉《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的效力以及法律性質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三條規(guī)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钡谖迨l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北景钢?,2015年1月4日,張剛良等人與午時陽光公司及天一公司、魚海軍等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午時陽光公司因公司周轉,向張剛良等人借款2200萬元。2015年8月,張成雙登記成為午時陽光公司股東,持股19.6%。2016年1月,張成雙登記成為午時陽光公司財務負責人。2016年6月22日,張成雙(乙方)與張剛良、梁波、趙栩甜(甲方)簽訂《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約定“剩余貳仟叁佰萬元整(2300萬元),乙方確保在18個月內支付甲方,必須以現金方式支付,此借款18個月不計利息?!痹賹弻徖碇校瑥埑呻p自認其當時承接了午時陽光公司案涉施工項目中的2、6、8號樓的施工,而張剛良因本案借款多次到工地阻撓施工。本院認為,案涉?zhèn)鶆债a生后、案涉《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簽訂前,張成雙作為午時陽光公司的股東和財務負責人,沒有證據證明張成雙簽訂案涉《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時,對案涉?zhèn)鶆盏漠a生以及其簽訂合同的法律后果不知情。如前所述,案涉《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合法有效?!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合同一方將合同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當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闪碛幸?guī)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以原債務人是否繼續(xù)承擔債務為標準,債務承擔可以大體劃分為免責式債務承擔和并存式債務承擔。債務承擔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承擔時,未明確約定原債務人是否脫離債權債務關系的,構成并存式債務承擔。債務承擔人以自己的名義另行向債權人出具債務憑據并承諾由其按期履行債務等行為表明由其獨立承擔原債務人的債務,債權人表示同意的,構成免責式債務承擔。本案中,張成雙(乙方)與張剛良等人(甲方)在案涉《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中約定:“一、乙方原借甲方人民幣肆仟叁佰萬元整(¥4300萬元),因考慮乙方目前實際困難,雙方同意乙方借甲方人民幣為叁仟叁佰萬元整(¥3300萬元),具體計算方式為,乙方將‘丹鳳朝陽’一期5號樓附屬鋼結構共五層,單層面積890平方(現狀空地),沖抵壹仟萬元整(¥1000萬元),作為乙方支付甲方的借款。二、剩余貳仟叁佰萬元整(¥2300萬元),乙方確保在18個月內支付甲方,必須以現金方式支付,此借款18個月不計利息。三、‘丹鳳朝陽’一期5號樓附屬鋼結構自簽訂之日起,保證在1個月之內作購房合同并在政府備案。四、甲方在建設施工5號樓附屬鋼結構時,乙方要確保三通(水通、電通、路通)……。”從該協議的文義來看,案涉4300萬元系張成雙的借款,張成雙承諾償還,經張剛良同意,張成雙只需還款3300萬元,其中1000萬元以案涉丹鳳朝陽房地產項目的房產抵償,抵償后張成雙還需還款2300萬元。張成雙以自己的名義另行向張剛良出具債務憑據并承諾由其償還,張剛良同意張成雙承擔還款責任,但雙方沒有約定午時陽光公司脫離債權債務關系,張剛良沒有明確表示免除午時陽光公司的還款義務,也沒有其他證據或行為表明張剛良同意由張成雙獨立承擔午時陽光公司的債務,故本案應認定為并存式債務承擔。張成雙作為借款合同外的第三人向張剛良承諾承擔午時陽光公司的債務,其行為并非創(chuàng)設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而是加入到午時陽光公司與張剛良之間原有的債權債務關系中。張成雙加入債務的行為是為了保證張剛良債權的實現,但《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約定的內容并非擔保法意義上的保證,張成雙與午時陽光公司之間亦不是保證人與債務人的關系,而是并存式債務承擔中共同債務人的關系。債務加入與保證的本質區(qū)別在于債務承擔人并非從債務人,而是共同債務人,與原債務人無主次之分,債權人為實現其債權,可以直接選擇由債務承擔人償還債務,無需待債務人遲延履行,債務承擔人即具有完全清償債務的義務,其履行的法律效果及于債務人,而保證人則是在主債務遲延履行時方承擔責任。綜上,案涉《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雖名含“保證”字樣,但名不符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關于“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詞句、合同的有關條款、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的規(guī)定,案涉《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的性質不是保證合同,而是債務加入協議,張成雙的法律身份不是保證人,而是債務承擔人,張成雙應向張剛良償還《還款計劃保證協議書》約定的債務,該還款承諾非經債權人張剛良許可,不得撤回。二、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再219號《民事判決書》認定及處理: (一)關于甘綠公司應否承擔還款責任的問題。根據本案查明事實,甘綠公司自認其債務人身份,承諾還款,并以債務人身份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應視為其屬債務加入人,對博瑞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主要理由是:1、2001年甘綠公司為增資擴股需要向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提出《關于將原甘肅省張掖市脫水蔬菜總廠的商標及利用國外政府貸款購置的設備進行入股的申請》申請將原以甘肅省張掖市脫水蔬菜總廠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引進的國外生產線投入到甘綠公司,以增大公司股本。在該申請中,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的王姓負責人雖在批注中提出應由新公司承擔債務并應辦理相關法律手續(xù),之后,甘綠公司沒有再就該申請出具書面同意,但自2004年至2007年其主動償還了本案買方信貸121萬余美元以及部分政府貸款,簽收了債權人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向甘綠公司發(fā)出的數次催款通知書,出具了還款計劃書,并向本案借款的保證人張掖市甘州區(qū)電力局提供了反擔保。上述行為表明,甘綠公司已經承認其為本案借款的債務人并已履行部分債務。2、2013年6月24日,甘綠公司向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出具還款計劃書明確同意愿意償還本案《轉貸協議》剩余本金及利息。至此,甘綠公司作為債務人的意思表示進一步明確。3、甘綠公司一直占有使用本案貸款所購設備,是實際受益方。對此,甘綠公司在再審中并不否認。甘綠公司雖稱博瑞公司將該部分設備投資入股到甘綠公司以后,資產即轉換為博瑞公司的股權,且博瑞公司又將其股權對外轉讓已經取得該設備的對價,但甘綠公司對此并未舉證,且博瑞公司是否取得對價與甘綠公司作為債務加入人并不沖突。據此,中國銀行甘肅省分行等請求甘綠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依法有據。二審判決免除甘綠公司民事責任,確有不當,本院予以糾正。三、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終501號《民事判決書》認定及處理: 本院認為,本案二審爭議的焦點問題是:一、金爵公司應承擔責任的性質是擔保責任還是債務加入;二、金爵公司應承擔債務數額是多少;三、一審程序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四、本案債務是否超過訴訟時效。 第一,關于金爵公司的責任性質問題。2005年6月1日中行廊坊分行曾與金爵公司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約定為相應借款合同項下債務本金、利息和費用提供抵押擔保。雙方后于2008年7月23日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約定了兩項內容,一是金爵公司同意對前述《抵押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本金總計2.32億元承擔還款責任,二是同意繼續(xù)以《抵押擔保合同》所約定的抵押物提供擔保。就第一項內容,協議還詳細約定了金爵公司分四筆履行還款義務的具體數額和時間,同時約定對未償付部分的債務本金利息自2008年6月1日起計算并支付利息。隨后,金爵公司還于2009年11月5日向中行廊坊分行出具《代還欠貸款計劃》,承諾:“爭取在2009年內代還2700萬元,其余資金計劃在2010年下半年、2011年底前分兩年還清”。根據上述內容,可見雙方后續(xù)協商的內容并非如何實現抵押權或者提供保證擔保,金爵公司承諾直接向中行廊坊分行還款的意思表示明確,并非僅有承擔擔保責任的意思。故金爵公司主張系擔保人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原審判決關于金爵公司系本案爭議債權直接債務人的認定,事實依據充分,本院予以維持。四、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二終字第434號《民事判決書》認定及處理: 本院認為,本案二審當事人爭議焦點問題有兩個:一、高洲酒業(yè)公司發(fā)出的2.10函是否屬于對涉案債務的加入;二、南岸糧食公司基于2.10函而產生的對高洲酒業(yè)公司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是否已經屆滿。 一、關于高洲酒業(yè)公司發(fā)出的2.10函是否屬于對涉案債務的加入。 原判決查明,2008年至2013年,南岸糧食公司、騰龍酒業(yè)公司、會和商貿公司先后簽訂了涉案的五份糧食購銷合同。前三份是南岸糧食公司和騰龍酒業(yè)公司簽訂,后兩份是南岸糧食公司與會和商貿公司簽訂,當事人不同,簽訂時間有先后。但是,在后的合同均明確約定,在先的合同尚未支付的貨款全部延續(xù)轉移至“本合同”。該約定清晰地表明五份合同的連續(xù)性、合同債務的同一性。該筆債務即涉案債務。涉案債務以2.10函為界,此前涉案的債務為騰龍酒業(yè)公司對南岸糧食公司的債務,此后會和商貿公司成為債務人。高洲酒業(yè)公司稱,其2.10函發(fā)出時,會和商貿公司對騰龍酒業(yè)公司的債務尚未發(fā)生,故不可能構成債務加入。本院認為,將來發(fā)生的債務也可以設立債務承擔,債務是否已經實際發(fā)生,并不影響債務加入人加入債務意思表示的效力。高洲酒業(yè)公司向南岸糧食公司發(fā)出的2.10函稱:“會和商貿公司和騰龍酒業(yè)公司是我公司所控制的下屬公司,負責我公司部分物資的采購,我公司承諾貴公司與該公司發(fā)生的物資及糧食采購的相關經濟與法律責任概由我公司承擔?!备咧蘧茦I(yè)公司承諾承擔南岸糧食公司與“該公司”發(fā)生的糧食采購法律責任,結合函的前文,“該公司”既包括騰龍酒業(yè)公司,也包括會和商貿公司。在2.10函發(fā)出時,會和商貿公司尚不是本案債務的債務人,其指向的法律責任自然是將來的債務。2.10函的表述,體現了高洲酒業(yè)公司承擔將來會和商貿公司對南岸糧食公司債務的意思。高洲酒業(yè)公司主張2.10函的意思是提供抵押而非債務加入,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抵押是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yōu)先受償。2.10函的表述并未體現出抵押的意思,且債務加入可以與抵押并存,二者之間并不排斥。至于會和商貿公司與高洲酒業(yè)公司之間有無關聯關系,對其2.10函是否構成債務加入并無影響。兩份《支付計劃書》的落款時間均為2014年7月,本案一審受理時間為2014年8月。高洲酒業(yè)公司聲稱兩份《支付計劃書》系本案一審訴訟期間為達成和解,其向南岸糧食公司出具,但其未提交其他證據證明,本院無法采信高洲酒業(yè)公司的主張。《支付計劃書》清楚地表明高洲酒業(yè)公司是無力支付“糧食貨款”而非無力承擔“擔保責任”,其償還貨款的數額亦與本案會和商貿公司的債務數額吻合,高洲酒業(yè)公司未主張其與南岸糧食公司有其他債權債務關系。《支付計劃書》也印證了高洲酒業(yè)公司發(fā)出的2.10函的意思是對涉案債務的加入。 高洲酒業(yè)公司2.10函所表示的債務加入的意思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真實有效。此后實際發(fā)生了會和商貿公司對南岸糧食公司的債務,南岸糧食公司依據2.10函要求高洲酒業(yè)公司承擔債務加入的責任,應予支持。原判決認定高洲酒業(yè)公司發(fā)出的2.10函屬于對涉案債務的加入有事實依據,適用法律正確。
5,宜賓那個什么酒啊
你確定是保安而不是保鏢????
電壓表測的還是電源的電壓,因為電流表的內阻很小,可以忽略,等于電壓表直接接在電源兩端。
sure/certainly/of course.
6,四川省宜賓市哪里的小酒廠多
四川省的酒廠很多的,宜賓市特別多,因為那里的氣候和環(huán)境很適合釀制白酒。所以說,那邊的小酒廠可謂遍地開花。
推薦回答另外有什么紅樓夢酒廠,主產紅樓夢系列酒。另外出名點的還有高洲酒業(yè),南福酒業(yè)。其他的還...
長寧蜀南竹海,興文石林,李莊古鎮(zhèn),翠屏山,還有很多小地方也都很好玩。還有很多好吃的東西,宜賓燃面,南溪豆腐干,竹海的全竹宴,雙河涼糕,泥溪芝麻糕,虹橋豬兒粑等等等 都很好吃
7,金潭玉液 姊妹花 玉妹 30年窖藏多少錢一瓶
樓上的亂說,金潭玉液,玉妹,30年窖藏才出的,市場價格應該是1600多,批發(fā)價都是1000多。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金潭玉液 姊妹花 玉妹有 30年窖藏的嗎!有也是假酒。金潭玉液系四川省宜賓高洲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出品。1985年由宜賓高洲酒廠投資擴建而成。也就是說該公司始建于1985年,其長年不懈堅持多糧濃香型傳統(tǒng)生產工藝流程,并結合高洲酒業(yè)成熟的工藝技術精心釀制,使企業(yè)規(guī)模實力得到不斷提升。2001年全面推行產權制度改革,實行股份制改造,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guī)定規(guī)范運行,實現了可持續(xù)發(fā)展,產業(yè)涉及食品、地產、農副產品加工等領域。二十年窖藏應該沒問題。
宜賓高縣高洲酒廠是1985年建的,但是它的前身好像是川南酒廠還是蜀南酒廠。30年窖藏已經有了,價格是1680元,今年看到有朋友喝30年窖藏,有點好奇,專門問過。該酒廠建立的時間雖然比較短,但是發(fā)展的非???。酒的工藝和技術都非常成熟,酒的質量非常好,只是名氣還沒有五糧液那么大。也是很不錯的酒。
8,四川省比較大些的白酒生產企業(yè)都有哪些
還有不少大的呢,不過當然是沒有這些企業(yè)那么有名氣了四川省宜賓市敘府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金六福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宜賓市華夏酒業(yè)有限公司中國四川仙潭酒廠四川省宜賓高洲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綿陽市豐谷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平昌小角樓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古川酒廠四川省文君酒廠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江口醇酒業(yè)(集團)有限公司邛崍邛崍宏達酒廠四川省安縣沸泉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綿竹市正興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邛崍市東方酒廠瀘州市納溪區(qū)仙龍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瀘州宇泉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天之驕子實業(yè)有限公司瀘州老池酒業(yè)有限公司瀘州市永隆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川霸酒廠
四川瀘州驕子酒業(yè)有限公司:是做老百姓都喝的起純糧酒,2008年基酒出口美國,
四川白酒廠主要分布邛崍,綿竹,瀘州,宜賓等地。除五糧液 劍南春外,還有許多大型白酒生產企業(yè),華福酒廠 臨邛酒廠 川池酒廠 豐谷酒廠 古川酒廠 江口純酒廠 小角樓酒廠 生春酒廠 高洲酒廠 東圣酒廠
還有不少大的呢,不過當然是沒有這些企業(yè)那么有名氣了四川省宜賓市敘府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金六福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宜賓市華夏酒業(yè)有限公司中國四川仙潭酒廠四川省宜賓高洲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綿陽市豐谷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平昌小角樓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古川酒廠四川省文君酒廠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江口醇酒業(yè)(集團)有限公司邛崍邛崍宏達酒廠四川省安縣沸泉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綿竹市正興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邛崍市東方酒廠瀘州市納溪區(qū)仙龍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瀘州宇泉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天之驕子實業(yè)有限公司瀘州老池酒業(yè)有限公司瀘州市永隆酒業(yè)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川霸酒廠
9,四川白酒廠
四川白酒廠、白酒品牌有:五糧液、劍南春、瀘州老窖、郎酒、沱牌、全興、國窖1573、水井坊、舍得、五糧春、豐谷、江口醇、小角樓、金華福、蜀漢人等,這些白酒品牌主要分布在四川的四大酒城:綿竹、邛崍、宜賓、瀘州。綿竹白酒川西明珠——綿竹市。綿竹山水奇雄、物產豐盈。東南廣闊的平原土地肥沃、氣候溫和、物產豐富,是水稻、小麥、油菜、玉米、瓜果和蔬菜的主要產區(qū)。唐時就被列為“七十二”洞天福地,不少名優(yōu)特產品久負盛名,早在民國初期就已形成酒、紙、煙、煤四大名特產,重要的產品有榮獲“中國名酒”劍南春系列產品、名酒劍南春拳頭產品還大量出口,譽滿全球。邛崍白酒千年酒鄉(xiāng)---------邛崍,距成都65公里,全程高速公路。邛崍--在藏語里表示“盛產美酒的地方”,被中國食品工業(yè)協會、白酒專業(yè)協會評為:中國最大的白酒生產基地。國家環(huán)??偩质谟瑁簢壹壣鷳B(tài)示范區(qū)。邛崍地處四川盆地的邊沿,背靠邛崍山-二郎山-貢嘎山,這里山清水秀,全年雨水充沛,夏無酷暑,冬無嚴寒,年平均氣溫為16.5度,非常適合釀酒微生物生長繁殖,再加上擁有釀制濃香型白酒不可缺少的優(yōu)質山泉水和粘性黃泥,這些得天獨厚的地理環(huán)境和天然的水利資源為邛崍釀造優(yōu)質白酒提供了天然的條件。作為千年“酒鄉(xiāng)”,邛酒在全國酒業(yè)以及酒文化的發(fā)展史上舉足輕重。同時、涌現了一批大型白酒生產企業(yè):文君酒業(yè)、金六福酒業(yè),生春集團華福酒業(yè)等,酒類產品不僅暢銷全國,還遠銷東南亞等地。宜賓白酒萬里長江第一城------宜賓,以五糧液集團為龍頭,以高洲酒業(yè)集團、紅樓夢酒業(yè)集團等重點企業(yè)為代表的食品飲料業(yè)是宜賓市頭號支柱產業(yè)。宜賓有獨特的自然條件、悠久的釀酒歷史和豐富的釀酒人才,這就是宜賓盛產美酒的優(yōu)勢。宜賓五糧液集團,以白酒飲料為主業(yè),是全球最大規(guī)模的白酒生產企業(yè);擁有全球最大的白酒釀造基地。坐落在市區(qū)江北區(qū)域的五糧液十里酒城,是全國工業(yè)旅游示范點,景區(qū)內有酒圣山、鵬程廣場、奮進塔、安樂泉、世紀廣場、東大門廣場、酒史博物館、財富賓館等景點。五糧液在“國際建筑師協會第二十屆大會上以獨家企業(yè)的身份榮獲《當代中國建筑藝術展》創(chuàng)作成就獎。酒城周圍還分布著宜賓千年歷史遺跡,平地建造迄今900多年風雨不倒的舊州塔,代表宜賓宋代釀酒文化的,由著名詩人黃庭堅蟄居宜賓時建造的曲水流觴(流杯池),代表諸葛亮南征文化的丞相祠。瀘州白酒中國酒城-----瀘州,熱量豐富,降水充沛,光照充足,光熱水資源組合好,作物生長季節(jié)長,積溫有效性高,給農、林、牧、副、漁各業(yè)的全面發(fā)展提供得天獨厚的生態(tài)條件。 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窖齡430年以上的瀘州特曲老窖池群(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窖泥白色,總酸、總脂、有機質含量異常豐富,400多種微生物發(fā)出濃郁香味,發(fā)酵酒質形成“瀘型酒”獨有的濃香,具有“醇香濃郁,飲后尤香,清洌甘爽,回味悠久”的風格。瀘州寶光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四川郎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釀制的古藺郎酒屬醬香型白酒,為茅臺酒的姊妹酒,其前后香各有千秋,中國酒界“郎頭茅尾”之說即指郎酒前香超過茅臺,后香不及茅臺。古藺郎酒具有“酒香勻稱細膩,酒體醇厚豐滿,回味幽雅綿長”的獨特韻味。
四川:宜賓(五糧液)、綿竹(劍南春)、瀘州、邛崍可聯系我。四川綿竹劍西白酒廠,綿竹市白酒協會副會長單位。供應基酒,白酒貼牌加工,定制白酒。
四川白酒廠??瀘州老窖、五糧液么?瀘州老窖在瀘州五糧液在宜賓
川南:宜賓,瀘州
四川白酒廠主要分部在:成都.邛崍.大邑,宜賓.瀘州.你只要到了四川.到處都有酒廠.建議你代理川酒,還不如代理蘇酒.現在江蘇酒的營銷做的是最好的.趨勢也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