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廠從農民手中購進,計算該酒廠應納的增值稅額和消費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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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算該酒廠應納的增值稅額和消費稅額

應納的增值稅=100*17%-5*13%-2.6=13.75 應納的消費稅=100/(1-25&)*25%=33.33

計算該酒廠應納的增值稅額和消費稅額

2,幫幫我稅法計算

這個應該是CTA的例題吧,簡單,不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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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例題案例分析題某果汁飲料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0月份發(fā)

供銷公司購進水果/農民生產者購水果的增值稅率都是13%,其原因為: 一水果屬于初級農產品按低稅率,即13%; 二是農民生產者自產自銷農產品免稅,但購買者可按13%計算抵扣進項稅。

例題案例分析題某果汁飲料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0月份發(fā)

4,進項稅額轉出怎樣計算

企業(yè)購進的貨物發(fā)生非正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進項稅額轉出的計算(1)若原外購貨物全部成本據(jù)按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了進項稅額,則按需要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賬面成本乘以外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計算轉出。(2)若原外購貨物全部成本按支付價款乘抵扣率抵扣了進項稅額,則按據(jù)需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的賬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計算轉出。(3)若原外購貨物是根據(jù)多種憑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了最大限度的體現(xiàn)公平,可以需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的賬面成本×綜合抵扣率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其中綜合抵扣率=本期外購貨物全部進項稅額÷本期外購貨物全部成本×100%(4)在產品、產成品發(fā)生非正常損失,可按以下辦法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或產成品成本×(本期在產品、產成品當中外購貨物成本÷本期在產品、產成品全部成本)×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綜合抵扣率(5)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不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而無法明確劃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可按以下辦法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稅項目銷售額、非應稅項目營業(yè)額合計÷當期全部銷售額、營業(yè)額合計)(6)外商投資企業(yè)兼營出口與內銷,不能單獨核算或劃分不清出口貨物進項稅額的,可按以下辦法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出口貨物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免稅貨物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7)因購買貨物而從銷售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返還資金,可按以下辦法計算應沖減的進項稅額。擴展資料:定義《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納稅人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事先并未確定將用于生產或非生產經營,但其進項稅稅額已在當期銷項稅額中進行了抵扣,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fā)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和產成品發(fā)生非正常損失時,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稅額從當期發(fā)生的進項稅稅額中扣除,在會計處理中記入“進項稅額轉出”。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guī)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shù)轉出,在數(shù)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yè)對某項業(yè)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guī)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二者的區(qū)別主要在于: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jù)貨物增值后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參考資料:進項稅額轉出-百度百科

5,從農民手中購進糧食發(fā)霉賬面價值27030 其中包含運費930 分錄怎么

你好:從農民手中購進糧食發(fā)霉,賬面價值27030 其中包含運費930 分錄借:管理費用 27030 貸:原材料希望可以幫到你!望采納,謝謝!
支持一下感覺挺不錯的

6,有兩種稅率的怎么算出來的進項稅額

  根據(jù)現(xiàn)行稅法的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下列情形時,應轉出進項稅額: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的;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因進貨退出或折讓收回的增值稅額;因購買貨物而從銷貨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返還資金。其中有些進項稅額轉出可以根據(jù)相應的扣除率直接計算確定,有些則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通過某些特定方法計算確定。這里的特定方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還原法  ?。ㄒ唬┖愔Ц额~還原法   所謂含稅支付額還原法,是指稅法規(guī)定進項稅額按含稅支付額直接計算,但賬面所提供的計算進項稅額轉出的支付額是扣除了進項稅額之后的支付額,需要進行價格還原,然后再依據(jù)所適用的進項稅額扣除率計算確定應轉出的進項稅額。其計算公式: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應轉出進項稅的貨物成本÷(1-進項稅額扣除率)×進項稅額扣除率   此方法主要用于特定外購貨物,即購入時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但可以依據(jù)支付價格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如從農業(yè)生產者手中或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手中購入的免稅農產品;從專門從事廢舊物資經營單位購入的廢舊物資,以及企業(yè)銷售商品、外購貨物所支付的運費等。   例:某酒廠3月份從農民手中購入玉米一批,作為生產原料,收購價為100萬元,支付運費2萬元。該酒廠當月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13.14萬元,記入材料成本的價格為88.86萬元。4月份酒廠將玉米的一部分用于非應稅項目,移用成本65萬元,其中運費1.25萬元。   依據(jù)上述方法,該部分玉米進項稅轉出數(shù)額則為63.75÷(1-13%)×13%+1.25÷(1-7%)×7%=9.526 0.094=9.62(萬元),而不是63.75×13%+1.25×7%=8.38(萬元)。  ?。ǘ┖愂杖脒€原法   所謂含稅收入還原法,是指稅法規(guī)定進項稅額按不含稅支付額計算,但賬面提供的計算進項稅額轉出的收入額(返還的支付額)是含稅的,需要進行價格還原,再按適用的進項稅額扣除率計算確定應轉出的進項稅額。其計算公式為:應沖減的進項稅額=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此方法適用于納稅人外購貨物時從銷貨方取得的各種形式返還資金的進項稅轉出的計算。   例:某商業(yè)企業(yè)向某生產企業(yè)購進一批貨物,價款30000元,增值稅額5100元。當月從生產企業(yè)取得返還資金11700元,增值稅率17%.則:   當月應沖減的進項稅額=11700÷(1+17%)×17%=1700(元)   二、比例法  ?。ㄒ唬┏杀颈壤?  所謂成本比例法,是指根據(jù)需要依法進行進項稅額轉出的貨物成本占某批貨物總成本或產成品、半成品、某項目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實際應轉出的進項稅額。該方法主要適用于貨物改變用途,產成品、半成品發(fā)生非正常損失等的進項稅轉出。由此成本比例法又可分為移用成本比例法與當量成本比例法。   1.移用成本比例法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某批外購貨物總的進項稅額×貨物改變用途的移用成本÷該批貨物的總成本   例:某一般納稅人3月份將一批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入的免稅農產品(收購價30萬元,運輸費1萬元)委托A廠(一般納稅人)加工半成品,支付加工費5萬元,增值稅0.85萬元,當月加工完畢收回。4月份該納稅人將其中的一部分用于非應稅項目,移用成本為20萬元。   此批產品的總成本為:(30-3.9)+(1-0.07)+5=32.03(萬元)   此批產品的進項稅額為:30×13%+1×7%+0.85=4.82(萬元)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為:20÷32.03×4.82=3.01萬元   2.當量成本比例法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非正常損失中損毀在產品、產成品或貨物數(shù)量×單位成本×進項稅額扣除率×外購扣除項目金額占產成品、半成品或項目成本的比例   例:2002年3月,某紡織廠因工人違章作業(yè)發(fā)生一起火災,燒毀庫存外購原材料腈綸20噸、庫存產成品針織布6萬米;已知原材料晴綸每噸成本8萬元(不含稅),針織布單位成本每萬米20萬元。原材料占產成品成本的比例為75%.   應轉出的進項稅額:20×8×17%+6×20×75%×17%=42.5(萬元)  ?。ǘ┦杖氡壤?  所謂收入比例法是指根據(jù)納稅人當期的非應稅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計算確定當期非應稅收入應承擔的進項稅轉出額。此方法適用于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非應稅項目(不包括固定資產在建工程)而無法劃分出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本期全部進項稅額×免稅或非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全部銷售額   例:某制藥廠(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銷售各類藥品,2003年3月,該廠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為20萬元,當月藥品銷售收入250萬元,其中避孕藥品銷售收入50萬元。   當月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20×50÷250=4(萬元)

7,稅法題目的解法

1\進項=5*13%=0.65 2\進項=2.6 3\不得抵扣 4\銷項=100*17%=17 應納增值稅=17-0.65-2.6=13.75 應納消費稅=100*25%=25

8,一個增值稅計算的例題對答案看不懂誰幫我解釋一下

1、(1+10%)是算組成計稅價格。因為大米只有成本價,視作銷售的部分不能直接用成本價核算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2、外購的產品用作投資、分配、贈送的時候才視同銷售。所以本題中贈送的10噸視同銷售。發(fā)放給職工的只能做進項轉出。3、10%是成本利潤率,視同銷售的核定增值稅,成本利潤率默認為10%。題目特別給出的除外。
該食品公司當月應納增值稅稅額=50000×17%+10000×13%-(40000×13%-10000×13%)=5900(元)
那計算題目呢???

9,法學專業(yè)稅法的幾道案例題

1、工資個稅=(2400-2000)*5%-0=20元 年終獎金個稅:12000/12=1000 適用10%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為25 所以個稅=12000*10%-25=1175元 省級政府獎金免稅。 稿酬所得:(4000+5000)*(1-20%)*14%-560=448元 國債利息免稅。2、應繳納個稅=(2250-2000)*5%-0+48000*(1-20%)*20%+12000*(1-20%)*14%+1000*7.71*(1-20%)*20%=10270.1元3、增值稅=100*0.17-5*0.13-2.60-0.51=13.24萬元。(如果此題是09年之前的,那么不應該減除0.51) 消費稅這個有點問題,因為糧食白酒是同時采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的,你的題中沒有糧食白酒銷售了多少千克的提示,所以不能算的。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10,計算消費稅

1.(20×6000+8×4500) ×20%+(20×2000+8×2000) ×0.5=31200+28000=59200 2.4×3200×20%+4×2000×0.5=2560+4000=6560 4.6×8000×20%+6×2000×0.5=9600+6000=15600 應納消費稅稅額=59200+6560+15600=81360
1.=(20×6000+8×4500)×20%+(20+8)×2000×0.5=59200 2.=10×4500×20%+10×2000×0.5=11250+10000=19000 3.=6×8000×20%+6×2000×0.5=12000+6000=15600 所以當月應納消費稅稅額= 59200+19000+15600=93800
1、從價計征計算:(6000*20+4500*8)*20%=(120000+360000)*20%=96000 從量計算計算:(20+8)*1000*2*0.5=28*2000*0.5=28000 2、自產的散裝白酒換玉米,視同銷售。價格:根據(jù)1、“銷售散裝白酒8噸,不含稅單價4500元/噸” 從價計征計算:4500*10*20%=9000 從量計算計算:10*1000*2*0.5=10000 3、從價計征計算:8000*6*20%=9600 從量計算計算:6*1000*2*0.5=6000 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為:96000+28000+9000+10000+9600+6000=15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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